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放学后看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确有困难家庭小学生放学后的看护问题,根据沪教委基〔2014〕8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学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做好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一至五年级的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遵循的原则为家长递交书面申请、年级组长汇总审核、教导处统筹安排、有限服务。
二、服务时间
一般为放学后到16:30。
三、服务内容
1、保障学生安全。
2、督促学生做作业。
3、组织学生看书、下棋等。
(不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四、人员分工
地 点 |
年级组长 |
行政分工 |
看护人员 |
一年级 |
程 微 |
*陈晔 项志茵 |
各年级教师、 家长志愿者 |
二年级 |
严 萍 |
*夏萍 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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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
赵 珺 |
*张帆卫 谢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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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 |
宋丽萍 |
*周洁婴 鲁晓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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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
方 敏 |
*刘培华 王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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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报人数较多的年级原则上一个年级安排一个专用教室集中看护学生; 申报人数较少的年级,分别安排低、中、高年级三个教室集中看护。 2、带*为小组长,请协调行政人员及年级组长做好日常看护巡视等。 |
五、具体措施
1、开展调查排摸,了解现状。对每天放学后滞留校园学生进行调查排摸,在各班主任排摸班级学生放学后去向及家庭实际情况后,再由各年级组长汇总各年级所需看护的学生名单。以便学校针对性的制定方案、落实看护工作。
2、做好看护宣传,取得理解。学校制定方案后,明确工作机制,做好看护宣传与公示。在学生家长会上,做好向家长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配合。一是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对象——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二是放学后看护遵循的原则——家长申请、年级审核、教导处统筹安排、有限服务;三是放学后看护安排的内容——学生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和下棋等娱乐活动等,不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组建志愿队伍,公益服务。学校组建由教师和家长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做好每周四天的看护轮值人员的具体安排,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放学后看护的性质是公益性免费服务,进行完成作业、课外阅读、娱乐等活动,要让学生们在放学后这段自由活动时间内感受轻松、愉快,确保安全。
4、做好保障工作,落实管理。根据实施方案,落实场地、安排人员、组织实施、支付费用等日常管理,做好日常看护的巡视与检查工作,设立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专用经费,确保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六、看护申请表
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学生放学后看护”申请表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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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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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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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家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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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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