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关于“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黄教(2006)22号文件精神,以黄浦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进一步深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是深化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教代会制度建设,加强学校工作管理,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需要。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行政领导主要负责,党组织协调保证,工会监督支持的工作格局。坚决把有关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范围,做到决策科学,管理有序,操作规范。
第二章 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三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成员是:组长——孙国菁
组员——王朝晖、张帆卫、吴树范、夏诗莹(学生)
第四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2、完善制度——负责对校务公开的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审定。
3、落实检查——负责对各阶段校务公开内容的落实与检查。
第三章 校务公开内容和方法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1、校外公开
⑴、学校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办学特色、办学成效;
⑵、学校素质教育的重大活动;
⑶、每学年招生范围、条件;
⑷、学生转学、借读规定;
⑸、各种收费依据和数额;
⑹、代办事项的内容;
(7)学校有关课程改革及课程设置情况;
(8)教师评优、评先进、晋级、学生评优、免考结果。
2、校内公开
⑴、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在行政会议或教代会、教工大会中公开;
⑵、学校招生情况在行政会议和教工会议上公开;
⑶、学年度人事安排的原则及方案在行政会议和教工大会上公开;
⑷、教职工解除合同、下岗等情况在教工大会上公开;
⑸、教职工福利和结构工资分配方案由校务会议制定,经教代会通过,在教工大会上公开。年终奖金分配原则上由校务会议制定,在教工大会上公开;
⑹、学校发展规划、学校计划经行政会议通过,在教工会议公开;
⑺、校内机构调整、中层干部选拔的方案和程序由校长提名,支部考核,择优任用,在全体教工大会公开;
⑻、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及方案由校领导制定,在教工大会上公开;
⑼、职称评定、工资晋级、奖惩功过、评选各类先进的程序与结果可分别在职评小组、教代会或教工大会上公开;
⑽、学校设备添置、场地租借情况在校务会议上公开;
(11)、学校工作计划、学校大型集体教育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校级家委会上公开。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1、校务公开的途径——教代会、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教工大会、家委会会议、校内黑板报、家长会等;
2、校务公开的表现形式——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表现形式,学校按规定每学年召开两次教代会,学校的重大改革、决策、事项要在教代会上公开,接受教代会代表的审议和提案,保证教职员工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
3、对校外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板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公开。
4、凡是校内外公开的,属结果性公开的必须准确,属过程性公开的必须及时。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实施方案由校务会议讨论提出,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第九条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