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班主任“当月明星”评选暂行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激励班主任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班主任“当月明星”活动,暂行条例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通过积分每月评选班主任“当月明星”一至二名,每位班主任均可参评,不同月份人员可以重复。
二、评选内容
1、基本指标
(1)课堂行规(语、数、外、音、体、美、常)
(2)班队活动
(3)红绿领巾
(4)黑板报
(5)眼保健操
(6)广播操
(7)个人卫生
(8)环境卫生
注:上述指标中如果本月没有该项考核,则将其余考核项目总得分转换为相同基础得分。
2、特色指标(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1)加强自身师德修养,注重个人的学习与提高,在班主任工作研究方面有所建树(如撰写有质量的案例、论文,积极参加各级班主任研讨、比武,并取得好成绩等)。
(2)在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的重要渠道:班会、晨会、品德与社会等课上和组织班队活动方面有新的突破。
(3)“温馨教室”建设有设想、有措施、有成效,班级形成良好学风,生生间、师生间关系和谐。
(4)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出色地完成校长室、德育室、大队部布置的各项德育任务。
(5)通过日常观察,与学生、任课教师沟通交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特殊学生教育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6)善于做家长工作,与家长平等沟通,适时进行家访,有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7)支持学生参加运动队、艺术团队、科技小组等的课外活动以及各种竞赛,重视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三、评选程序
1、公布结果:全校范围。
2、表彰奖励:审批通过后,授予“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班主任‘当月明星’”称号,通过校园网等渠道进行宣传,第二个月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在此基础上优先推荐参评各级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
200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