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证明材料的方式改变了吗?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曾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查证明材料的规定》规定:“调查证明材料,一般应用函调方法,要从严控制派人外出调查。凡能函调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能就近解决的,就不要往远处调查。”当前的调查证明材料仍应执行这些原则。</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上述规定中提出的函调方法,尤其适用于远处的调查对象。对于较近的调查对象是采用函调还是派人外调,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所要调查的问题比较复杂或比较重要,一般还是派人外调较妥。如所要调查的问题属一般性或因人手少、工作忙,函调也是可以的。至于有的单位派被调查对象本人来索取证明材料,这是明显违反规定的。中央组织部早在1985年印发的《关于个人不得私自索取证明材料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调查证明材料应由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按规定负责调查。被调查对象可向组织上提供线索和证明人,但本人不得直接向证明人索取证明材料。凡个人索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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