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党支部“公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特制定本党支部“公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通过实行“公推”,扩大党内民主和党的群众基础,增强执政意识、强化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进一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支部班子的公认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扩大民主和严格按章办事的原则;
(5)党内外公认的原则;
(6)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党支部“公推”工作(领导)小组。
三、人员设置
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党支部现有党员20名,其中正式党员20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新一届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党支部拟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四、“公推”的基本办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
l、确定换届选举的初步计划。在任期届满前,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方式及候选人条件等。
2、请示上级。形成换届选举工作请示,注明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和选举方式(公推)等,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宣传阶段
1、拟定“公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工作(领导)小组在本届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书记为“公推”工作的责任人。
2、制定“公推”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
3、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上级党委关于同意换届选举的批复;作“公推”工作动员报告,使每个党员进一步明确“公推”工作的意义、目的、程序和方法;公布班子成员结构和候选人推荐范围。
4、召开教职工群众(或代表)会议,广泛宣传党组织开展“公推”工作的意义和方法步骤,让广大群众在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公布班子成员结构和候选人推荐范围。(人数少的单位也可党群同时动员)
(三)公推阶段
1、党内推荐。由全体党员用无记名推荐的方式,按党支部委员应选人数推荐产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群众推荐。由与会群众用无记名推荐的方式,按党支部委员应选人数,对委员进行民意推荐初步人选。
3、党员自荐。党员根据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进行自荐。
4、组织推荐。由本届党支部根据委员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党员、群众的推荐和党员的自荐情况,按应选人数对委员初步人选进行推荐。
5、“公推”工作(领导)小组将所有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推荐情况和任职条件,确定多于应选人数40%的候选人初步人选(5名);在再一次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不少于应选人数2O%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并报上一级党委审批。
6、将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5个工作日)。
(四)选举阶段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作本届党支部任期工作报告,全体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通过;通报“公推”情况报告;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推荐监票人,确定工作人员;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
2、召开新一届党支部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
3、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张贴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名单的公告。
五、“公推”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共正式党员;
2、热爱党的工作,党性原则强,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5、坚持原则,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六、“公推”的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党支部要把“公推”工作当作推进党内民主进程,凝聚党员群众的良好契机,大力宣传,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要按照“公推”工作的步骤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好每个阶段的工作,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真正把推荐权、选举权、监督权交给党员和群众。
2、严格程序:“公推”的过程,也是党员履行民主权利的过程。在换届选举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防止和避免因简单草率而有损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情况。既要积极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活跃党的生活,又要加强党的集中和统一。
3、严肃纪律:党支部要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对班子结构要求等组织意图要确保实现。要加强监督管理,严禁一切非组织行为,对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要防止出现候选人在竞争中脱离实际许愿等现象,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要取消选任资格,并从重处理。
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党支部